关于授予李政达等3人次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5-12-15
中高协字〔2025〕518号
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根据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)和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(体竞字〔2024〕121号)有关规定,现授予李政达等3人次一级运动员称号。名单如下:
一级运动员 (3人次)
个人:李政达, 颜锦恒, 刘铠铭
2025年12月15日
中高协字〔2025〕518号
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根据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)和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(体竞字〔2024〕121号)有关规定,现授予李政达等3人次一级运动员称号。名单如下:
一级运动员 (3人次)
个人:李政达, 颜锦恒, 刘铠铭
2025年12月15日